北京中华建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
《内部管理制度》
一、 关于安全责任
根据北京市规划委员会《关于建立健全勘察设计单位质量保证体系的指导意见》和《关于加强对勘察设计测绘单位监管的通知》,为明确安全责任,在“法人对本单位勘察设计质量负全部责任”的前提下特别明确规定“所长对设计项目负责,注册师对技术安全负责、设计人员对专业质量负责”。所谓责任,是指承担因设计引起的经济处罚责任、不良记录责任,经济赔偿责任和法律连带责任。
二、关于设计管理
根据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》,设计管理特别要强调两条:
一是严格执行法定的建设程序,承揽设计业务时首先要核实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、工程建设许可证,并以此作为编制工程设计文件依据。建设单位取得工程建设规划许可证、建设工程许可证之前,不得进行正式设计。经批准的规划许可证、设计方案、施工图纸等设计文件具有法律效力,设计人员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许可和建设许可规定事项(包括规模、用途、总高和层高等)。不得擅自变更经批准的图纸和设计文件。
二是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法律、法规和强制性标准。设计所(分公司)要及时掌握新颁布了哪些新规范、新标准,废止了哪些旧标准、旧规范。严格执行现行工程建设法律、法规和强制性标准,涉及结构安全、消防安全的,要确保符合现行相关法律、法规及标准、规范要求。
三、 关于资质管理
北京中华建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目前拥有工程设计甲级的资格。各设计所(分公司)要严格遵守设计资质管理规定,在资质范围内承揽业务,不得超越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从事设计活动,也不能利用资质与低资质等级设计单位合作,变相转包设计业务、出卖图签。
四、 关于设计收费
《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》是国家计委和建设部联合制定颁发的,各设计所(分公司)要严格执行。根据《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》可在上下浮动20%的幅度内协商确定收费额,不得随意降低收费标准承揽业务,不得在设计合同以外另有特殊约定,不得以其他形式代替货币收费形式。对各设计所要特别强调四点:1、签订设计合同时要明确付款时间、付款金额(签订合同时一般应付设计费总额的20%左右作为保证金,然后按工程进度约定付款时间)。2、严格按合同约定时间、金额收费。3、及时追要拖欠的设计费,长期拖欠的设计费,由设计所负责与建设单位结算(一般支付保证金视为合同生效,最后一次提交施工图为完成设计。规划项目以提交盖章成果图纸为完成设计)。4、财务报销要做到:开支合理、票据真实,谁的票据谁负责。
五、关于注册师执业管理
注册建筑师和注册结构工程师(简称注册师)是工程质量安全的主要负责人之一,注册师要在单位法人领导下,严格执行注册师条例,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,认真依法执业。注册师及时掌握现行的建设法规、标准,认真审核设计文件,对签署的工程项目质量终身负责。
注册师审核、签署设计文件,重点应放在:是否按规划许可事项设计;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规范;是否按照经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图设计;是否达到规定的设计深度标准要求;结构设计是否安全。目前注册师配置不齐全的设计所(分公司),要主动找注册师合作,并以文字形式明确责任和义务。
六、关于人事管理
设计所(分公司)可以直接招聘或辞退设计人员。但对招聘的设计人员要及时向公司备案、送交受聘人的身份证、毕业证书和职称证复印件,签订《劳动合同》,按统一政策办理社会保险手续(所需费用分别由用人设计所和职工个人按规定承担)。解聘或辞退设计人员,要及时办理调出手续和社会保险转出手续。(公司每年对设计人员核对一次)
人事关系存放其他人才交流中心的,需向本公司出示人事关系证明信件;人事关系在原工作单位的,需要原工作单位出示同意受聘于我公司的证明信件。凡受聘于本公司的工程技术人员,不得同时受聘于其他勘察设计单位。
北京中华建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
二零零五年三月十日